河南省乡(镇)级财政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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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镇)级财政管理试行办法

河南人民省政府


河南省乡(镇)级财政管理试行办法
省政府



为了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加强财政税收管理,严格财政监督,调动乡(镇)级政权组织财政收入,节约财政支出的积极性和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1983〕35号关于政、社分开的通知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我省建立乡(镇)级财政。现制定管理试行
办法如下:
一、建立(镇)级财政应掌握的原则
1、必须正确处理国家与地方、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要从全局出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保证超收部分国家得大头。乡(镇)级财政应立足于发展生产,加强管理,广开财源来增加收入,为支援国家重点建设多做贡献。
2、乡(镇)级财政要完成上级分配的财政收入任务;根据本乡(镇)的财力状况扶持生产发展和监督各项支出按规定节约使用;对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和节约支出者予以奖励,以利于发挥乡(镇)级政权积极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的积极性。
3、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党的财经纪律,不得制定同国家财政制度相违背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乡(镇)级财政的职责范围
1、正确执行国家的农业税政策,组织完成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农业税)的征收任务,根据政策规定,如实核定、申报灾情及申请减免照顾。
2、协助税务所深入宣传税法,核定税额,开展纳税辅导,加强乡村办企业、农村个体户及集贸市场税的征管工作,实行源泉控管,大力组织收入,完成与超额完成工商税征收任务。
3、加强对所辖区内国营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监督和管理,促使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及时足额地上交税利。
4、按照国家下达的国库券发行计划,积极组织全乡(镇)各行各业完成认购、交款任务。
5、管好各项罚没收入,按照规定上交国库。
6、加强本乡(镇)范围内行政管理费和各项行政事业费的支出管理,做到合理、节约使用,少花钱,多办事,提高使用效果。
7、按照国家计划的要求,从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安排机动财力以及各项自有资金,积极扶持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8、加强乡(镇)经联社、乡(镇)村办企业和各项提留资金的管理,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充分发挥其作用。
9、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10、积极完成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专项业务。
三、乡(镇)级财政的管理体制
根据乡(镇)级财政的职责范围和我省当前实际情况,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超支不补,节余按规定使用”的管理体制:
1、按年确定收入任务。
乡(镇)级财政的主要收入项目有:工商税、工商所得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农业税)、临时经营税、个体户工商税(含所得税)、屠 宰税、牲畜交易税、罚没收入和其它收入。年初由县财政局、税务局将上述各项任务联合下达财政所和税务所。
2、完成或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给予分成或奖励。
(1)基层供销社、乡村办企业和其它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商税和所得税,除烟叶、烟(烟丝、烟片)酒等适用税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产品的工商税不参与分成外,其它乡(镇)财政按超收部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分成。
(2)临时经营税、个体户工商税(含所得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按实际完成数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留给乡(镇)财政。
(3)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农业税)按正税实际完成额的百分之三,开挖新税源增加的农业税,按增加额的百分之十留给乡(镇)财政。
(4)罚没收入中,除税收罚款应全部上交国库和违犯计划生育罚款应全数用于计划生育工作外,其它罚没收入按实际完成数的百分之五留给乡(镇)财政。
以上实行分成奖励的收入,除牲畜交易税、临时经营税、个体户工商税(含所得税)、屠宰税,乡(镇)财政留成部分由县税务局从集贸市场税收提成中直接拨给外,应一律全额入库,不得坐留。其应分成奖励的金额,由县财政局于年终一 次拨付给乡(镇)财政。这些资金应首先安排智力?
蹲省⒎⒄刮幕⒔逃乱担浯斡糜谥С峙┮瞪?镇)办工业和其它公益事业,不得用于福利补助和发放奖金。
3、确定支出指标,实行指标控管,节余按规定使用。
(1)行政管理费(包括公费医疗经费)实行预算包干,由县财政局按年核定包干基数,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2)农田水利经费、农林牧等农业事业费、文教卫生事业费、民政事业费、计划生育经费、防汛抗旱经费、生产救灾和社会救济经费等由县财政局和县级主管部门将支出指标及使用计划联合下达乡(镇)财政,由乡(镇)财政在指标内按计划拨款,监督使用。年终节余,按财政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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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农周转金由乡(镇)财政负责管理,监督使用。到期收回部分,上交县财政局百分之六十,乡(镇)财政留百分之四十,按照规定的用途,周转使用,扶持农业生产。
4、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
年初,乡(镇)财政应本着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和积极平衙的原则,编制全年财政预算,经乡(镇)政府同意,上报县财政局审查批准,据以贯彻执行。年终要如实作出年度决算,上报县财政局。乡(镇)级财政的开支,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帮助乡(镇)政府理好财、管好财、用好财,逐步
提高管理水平。
四、乡(镇)级财政机构的设置
按乡(镇)设立财政所,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的双重领导,人员配备要少而精,一般以三人为宜,即所长(兼审计)、会计(兼拨款员)、财政专管员各一人。工作量比较大的乡(镇),可增加一至二人(任专职审计或财政专管员)。人员由县财政局从乡(镇)政府现有国家正式干部中选
择提名,经乡(镇)政府同意,报县人事部门批准确定。




198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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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副食品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副食品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市政发(1995)74号
1995年9月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晋城市副食品风险基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副食品风险基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副食品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及时有交待 平抑市场物价,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决定从一九九五年度起,市和各县(市、区)两级都要建立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度。

第三条 市、县(市、区)副食品风险基金的来源:市、县(市、区)财政每年从预算内安排一块资金我,生猪、蔬菜价格放开后,以财政1994年实际给同级食品、蔬菜企业的亏损补贴为基数,比基数减少不下来的补贴款。

第四条 副食品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政府平抑生猪、蔬菜等主要副食品的市场价格的价差补贴,市、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储备生猪、食糖等主要副食品所需的贷款利息,储备费用和价差补贴。

第五条 副食品风险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商贸科(企业股)设专户管理。财政每年从预算内安排的一块资金,生猪、蔬菜价格放开后减下来的补贴款,由财政部门按月、季转入副食品风险基金专户。

第六条 副食品风险基金的调度使用权属各级人民政府“三金一储”领导组。初审权、呈报权和拨款通知权归市、县(市、区)“三金一储”领导组办公室。

第七条 动用副食品风险基金的程序为:首先,被补贴单位按“三金一储”领导组核定的副食品储备品种、数量和平抑市场物价的副食品数量、金额、、价差,计算应补金额,拟文上报“三金一储”领导组办公室。然后,由“三金一储”领导组办公室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查、核定,拿出具体意见,报经“三金一储”领导组审批。财政部门的商贸科(企业股)按“三金一储”领导组办公室的拨款通知拨补被补单位。

第八条 受政府委托储备的副食品和平抑副食品价格的商业企业对财政拨付的副食品风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也不得用于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其它开支。

第九条 副食品风险基金的收支安排,要坚持先收后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当年结余的副食品风险基金可以结转下年滚动使用。

第十条 副食品风险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预算中增设“副食品风险基金”支出科目。市级副食品风险基金列市级预算,县(市、区)副食品风险基金列县级预算。年初财政在安排预算时,应将当年安排的副食品风险基金列入预算。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商贸科(企业股)每季末十日内同级政府“三金一储”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副食品风险基金季度收支情况和累计收支情况报表。收支出现重大变化时要附文字说明。各县(市、区)“三金一储”领导组每半年应向市“三金一储”领导组书面报告一次副食品风险基金收支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十二条 副食品风险基金具体财务处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下达。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副食品风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将审计情况书面报告同级“三金一储”领导组,加强对该项基金的审计监督。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卫生部关于调整建立“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的函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调整建立“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的函
卫生部


(1994年4月28日)


中国医学科学院:
根据你院(1993)医人字第1243号文关于调整建立“卫生部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的请示。经研究,同意调整建立“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现调整方案如下:
一、将原“全国性病防治研究中心”和麻风康复办、麻风疫情监测总站等机构统一调整为“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86)卫地字第7号文从文发之日起废止。
二、全国性、麻风病控制中心主任由皮肤病研究所所长兼任,设副主任2名。
三、“中心”编制人数暂定30-35人。人员从现有编制中调配。为发挥老专家的作用,设3-4人的专家室。内部科室设置由中心自定。
四、职责与任务
1、负责全国性病、麻风病防治研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防治效果的评估,为卫生部制订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2、承担全国性病麻风病的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3、承担全国性病麻风病的疫情统计报告和流行病学监测工作;
4、承担国内、外性病麻风病的科技信息和学术交流;
5、负责卫生部性病麻风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财务管理
中心单列外汇、人民币两种帐号,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及审批制度。
六、中心办公地点: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内。



199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