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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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纲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关于印发《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纲要》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国经贸综合[2002]26号

关于印发《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有关
地方商委(行业办),委管国家局,直管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在全面分析2002年经济运行环
境和充分征求地方经贸委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2002年
经济运行调控纲要》。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主要行业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
二OO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纲要
  2001年,在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世界贸易低速增长的情况下,我国坚持
扩大内需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快结构调整步
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改善,国
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年的主要调控目标基本实现。GDP比上年增长7.3%;
工业增加值增长8.9%,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4657.2亿元左右,增长8.1%;全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1%;更新改造投资增长15.3%。但受全球经济增长减缓
特别是“9.11”事件的影响,我国经济出现了出口增幅回落,生产增速减缓,经
济效益下滑的问题, 2002年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这些问题加大了经济运行
调控的难度。
  一、2002年经济运行环境
  2002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更加严峻,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将会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同时,目前国内经济生活中也存在
不少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矛盾突出,经济体制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制约着内需的持续扩大和经济健康发展。
  (一)全球经济处于衰退趋势,出口面临更大压力。
  从2000年下半年以来,美国、日本和欧盟三大经济体增长速度都有不同程度
的回落,这是自1975年以来的第一次。“9.11”事件及对阿富汗实施军事打击后,
美国及世界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美国、德国相继宣布经济进入衰退,尽管各国
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政策效果的显现尚需时日,世界经济何时出现恢复性增长还
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由于我国60%左右的出口产品销往美国、日本和欧盟,20
02年,我国的出口将面临巩固市场份额、打破贸易壁垒等多种压力。在国内生产
能力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如果出口回落幅度过大,供过于求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对生产增长和效益提高都将产生较大影响。
  (二)入世后我国经济面临多种挑战,制定和落实应对措施的任务更加紧迫。

  入世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同时也使国内竞争国际化的趋
势进一步加剧。与国际竞争力有较大差距的行业,其产品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外
进口产品的冲击。入世对政府管理方式的影响也是深刻而全面的,加快职能转变,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宏观调控能力,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利弊得失,关键在于
应对是否得当。准备充分,工作做得好,就能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工作做得
不好,积极因素没有充分发挥,优势也会变成劣势。
  (三)扩大内需面临更高要求,增加有效供给任务十分艰巨。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方针,2002年我国面临着更加
严峻的国际环境,更要坚持这一方针。但当前面临不少制约因素。一是农民收入
增长缓慢。近年来,许多农产品供给出现了相对过剩,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粮
食主产区和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困难,导致农民购买力不足。二是国债投资带动民
间投资作用减弱,选准投向、提高投资效益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少企业技术改造
资金和资本金不足,扩大技改投资面临资本金、市场和技术储备等多种制约。三
是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结构和消费升级的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重大技术装
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远远满足不了国内投资需求,适应多层次需求的有效供给格局
还未形成,加快结构调整,增加有效供给的任务十分艰巨。
  (四)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提出了更高
要求。
  目前我国已进入就业高峰,每年需新增1500多万个就业岗位。随着结构调整
和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每年还将有一批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行列。第三产业发
展滞后和劳动力素质不高,也制约了就业规模的扩大,近两年下岗职工再就业比
例明显下降。就业困难和失业人员的增加,使得城镇低收入群体比重上升,对处
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2002年我国经济发展也有许多有利条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形成了比较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有利的体制环境,粮
食、外汇储备充足,汇率稳定,国内市场潜力巨大,经济发展有比较大的空间。
近年来,国家坚持扩大内需方针,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形成
了促进经济增长的正确方针和政策措施。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成果得到巩固,
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进一步改善。全
球经济明显放缓,而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利用外资
出现了难得的机遇。入世,有利于我国更加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以江泽
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积累了丰富的应对各种风险和复杂局面的成熟
经验,这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搞好经济运行调控的根本保证。
  二、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调控目标
  根据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分析,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
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企业工作为中心,坚持“三改一加强”,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组和兼并破产,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着力搞好企
业技术改造,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进一步转变职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
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的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工业增加
值增长9%以上,更新改造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
右,进出口增长力争不低于上年,企业经济效益力争有所增长。考虑到经济形势
变数较多,必要时可做出适当调整。
  为做好2002年的经济运行调控工作,实现调控目标,需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
个方面:
  (一)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努力培育和保护有效需求。
  我国经济之所以能经受住亚洲金融危机的考验,并在这次世界经济增长放缓
的严峻形势下保持稳定增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内市场广阔并实施了扩大内需
的方针。我们一定要继续坚持这一方针,并把扩大内需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结
合起来,与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与千方百计扩大出
口结合起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
康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当前,国有企业重组改组和深化改革的任务繁重。入世后,国有企业竞争力
不强的问题将进一步凸现出来。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增强国民经济的
活力,必须坚持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扎实推进体
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在建设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上下功夫,着力推动
国有企业的重组改造,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进一步放开搞活国
有中小企业,加大利用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力度,继续推
进企业兼并破产,加强企业管理。
  (三)坚持生产和流通并重,进一步增强流通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大生产需要大流通,大流通促进大生产。目前我国流通产业的发展不适应社
会化大生产需要,尤其是商业对GDP贡献率不足9%,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流通
业在拓宽市场、增加就业、引导生产和带动需求等方面有着广阔的空间。必须坚
持生产与流通并重,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以理顺体制、创新机制、科学管理
为重点,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改造传
统流通业,进一步增强流通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四)提高在更加开放条件下的经济运行调控能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2002年是我国入世后的第一年。我们要在认真履行承诺、遵守世界贸易组织
规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预测、预警能力,提高在更加开
放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水平。要加快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搞好国内生产要
素的协调和进口总量调控。加强石油等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实现出口和重要物资
进口的多元化,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
  三、2002年经济运行调控工作重点
  (一)着力抓好技术改造,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2002年,无论是增加出口还是扩大内需,都对增加有效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
必须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扩大内需为立足点,以技
术创新为支撑,集中精力抓好一批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标志性作用的重大技术改
造项目,努力为“十五”期间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奠定更加坚实的
基础。
  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紧紧围绕“品种、质量、效益”,集中精力抓好
一批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是: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扶持炼
油及乙烯后续产品、新领域精细化工、新型材料、高浓度化肥及新品种农药、新
药产业化和药品生产GMP达标、新型干法水泥和新型建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农副产品深加工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以重大装备基本满足国内需求为目标,加
快石油化工成套设备、大型发电及输变电和洁净煤燃烧的成套设备、数控机床和
关键基础件、仪器仪表、大型施工机械、新型纺织机械、适用先进农业机械、包
装印刷技术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技术改造;以提高社会效益为目标,增加企业预防
事故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设施投入,支持煤矿综采及安全设备更新,洁净煤生
产及应用,冶金、化工、有色、电力等行业的节能、节油和节水及环保,食品医
药生产、流通关键环节及安全质量监测等领域的技术改造;以连锁经营、集中配
送为重点,加快传统商业的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要选准投向,提高投资效益,
防止重复建设。
  努力培育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和环保等
产业为重点,大力支持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软件和数字技术等高附加值产品
的发展,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群。
  加快西部地区工业结构调整。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大优势资源开
发力度,加强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的联合、重组,促进东部地区参与西部地区的结
构调整,加快西部地区特色工业和优势产业发展。中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承东启西
的区位优势,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协调发
展。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重组改组步伐。
  国有企业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重组改组步伐,
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重点是搞好授权经营和重组上市、收入分配改革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负担。建立和
明确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理顺母子公司关系,使集团公司成为投融资、结构调
整和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经营管理能力强和规模经济效
益好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扩张。支持规模大、
效益好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改制后在境内外上市,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集
团公司与上市公司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上“四分开”,加快经营机制转换。
积极稳妥地分流富余人员和减轻办社会负担,加大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步伐,选择
少量中央管理、基础条件较好的大型企业和境外上市公司,进行企业内部分配制
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起对企业经营者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继续深化经济体
制改革,在投融资、外汇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为他们创造能够与跨国公司公
平竞争的环境和条件。要大胆引入竞争机制,抓紧制定电力、铁路体制改革方案,
积极稳妥地推进电信、民航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企业重组改组,要充分尊重市场
规律和企业意愿,不搞“拉郎配”。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加快规范的公司制改
革。除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继续推动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尤其是国家重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重组上市。严格操作规程,稳步推进向外
商等非国有投资主体转让国有股权的改革。引入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建立经理人
员由董事会选聘、市场化配置的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防范企业经
营的法律风险。加快配套改革,为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积极稳妥地做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区别对待,分类搞活,下功夫加快军工
企业改革脱困步伐。2002年银行核销银行呆坏账规模初步安排800亿元,重点用
于军工、有色金属、煤炭等行业和资源枯竭矿山的关闭破产,同时要统筹考虑各
地关闭破产条件和总量平衡等因素,推进各地结构调整和企业解困。鼓励财政状
况较好的地区,由政府设立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专项资金,推进依法破产。在企业
兼并破产和改制中,要始终把握好两点:一是确保社会稳定。2002年除破产企业
新增的下岗职工外,还有600万下岗职工要出再就业中心,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
要把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切实抓好,进一步落实破产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快社
会保障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做到“两个确保”,加强再就业培训,创造更多的就
业机会。二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从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体制和社会信用制度的高度,坚决依法破产,切实防止逃废银
行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
  进一步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
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机制。把加强企业管理放
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成本管理和财务管理为重点,努力降低各项成本和费用。
高度重视决策管理,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健全的决策机构和严格的决策责任制,
减少决策失误。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坚持地方行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设施,特别要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减少重特大
事故发生。要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建立事故预防机制,把安
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企
业管理信息化。启动“企业管理信息化人才培训工程”,大力推广联想、海尔、
斯达等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成功经验,扶持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财务、采购、
仓储、营销、质量、订单等领域管理的信息化进程。
  (三)搞好经济运行调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2002年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很多,一些突发事件和意外因素随时可能发生,必
须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建立和完善国民经济和进出口预警体系,注意
做好经济运行调控,保持总量平衡,确保经济安全,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和效益
提高。
  千方百计扩大出口,规范出口秩序。根据国际市场的新变化,充分利用入世
后的有利条件,引导企业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挖掘出口潜
力,积极扩大机电轻纺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巩固传统出口市
场,努力扩大对欧洲市场的出口,积极开拓俄罗斯、拉美等新兴市场。充分利用
外国在华大型商业企业的采购网络,扩大出口。力争全年工业品出口增长5%以上。
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办厂。加强行业自律,及
时发现和制止低价竞销,防止出口价格大战,避免为国外反倾销指控提供口实;
注意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积极做好反倾销应诉工作。
  加强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实现产业损害调查的前置化。重点抓好钢材、
化肥、原油、化纤、汽车、数控机床及重大装备等重要产品的预警和应对措施研
究,注意搞好进口调控,防止过量进口的冲击。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适时启
动反倾销、反补贴和贸易保障措施,维护正常的进口秩序;改善进口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产品技术标准、环保标准,保护产业安全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积极做好生产要素供应的组织协调。继续做好重点企业授信、银企协议的组
织协调工作,确保重点企业资金供应,继续对部分困难企业中有市场、有效益产
品实施封闭贷款,加强监控,提高贷款使用效果。搞好煤炭、石油、棉花、食糖
等重要物资的产运销协调,及时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及时搞好煤炭调运,
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国际市场油价的分析预测,把握好原油进口的时机和数量,
合理安排原油加工进度,实行原油进口、成品油和化工产品出口的多元化,做好
石油战略物资储备。加强对国库棉出库数量、品种和时机的协调,坚决打击掺杂
使假和炒买炒卖、囤积居奇投机行为,强化对棉花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建立国
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价格联动新机制。搞好食糖的进口调控,防止小榨厂死灰复燃。
加强电力总量平衡和大区间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抓紧做好入世应对工作,加强对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学习、研究,引导企业和地方经贸委尽快掌握世界贸易组织
规则,搞好人员培训,分行业、分产品研究和落实应对措施。抓紧清理、修订各
种规章,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在更加开放条件下的调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继续抓好煤炭、纺织、冶金、石化、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的总量调控、结
构调整工作,压缩过剩生产能力,保持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巩固关闭“五小”
成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企业关闭立法,坚决依法关闭浪费资源、
产品质量低劣、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进一步淘汰落后技术、
设备和工艺。坚决防止已关闭的企业死灰复燃。煤炭行业要坚决关闭非法开采的
小矿,符合条件的合法乡镇矿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四)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努力培育和扩大消费。
  培育和扩大国内需求要特别重视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政
府在流通业改革发展中的规划和指导作用,加强现代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
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培育一批骨干
流通企业,力争在几年内发展两三个超过千家店铺的连锁集团,数个跨省区经营
的大型零售集团、大型物流中心、大型餐饮和酒店集团。积极稳妥地发展电子商
务,加快流通信息化建设。加快传统流通业改造步伐,整合存量资源,提升传统
流通企业的竞争力。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组、兼并破产试
点。以大中城市、沿海地区为重点,继续推动工商联手共同开拓市场。鼓励有实
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到中西部投资办店、发展联营、输出管理,促进中西部经济发
展。进一步消除影响城乡居民消费的体制性障碍。
  (五)改善中小企业环境,加快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在活跃经济、增加就业和为生产、生活提供多种服务方面,具有不
可替代的作用。扩大内需,应对入世挑战,需要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有效
措施,促进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在市场准入等方面创造公
平竞争条件,凡对外开放的领域,同时对国内非公有制企业开放。积极扶持科技
型、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搞好协调配套,促进中小企业
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以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
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培训、信息、融资等方面的服务。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
  (六)加大治本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于增强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信心,有效应对
入世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尚未根本好转,有些问题还
相当严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要进一步标本兼治,突
出重点,边整边改,继续抓好建筑、税收、文化、安全生产等领域专项整治,特
别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打假专项斗争,加大打击非法
传销活动的力度,尽快使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同时,
要适时开展整顿金融、财政、旅游秩序的专项斗争。在“治本”上下大功夫,深
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发挥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的作用。
  (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
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反腐倡廉。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重视行政复
议和行政诉讼,抓紧做好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按照政企
分开和提高效率的要求,抓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能精简的精简,可改为
备案的改为备案,需要保留的要简化程序,规定时限,改进服务。要按照审、监
分离的原则,加强对审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和发展各种中介
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改
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
之风,对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
及时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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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研究:基于利益逻辑与社区建设的双重视角

摘 要:新农村建设可以实现农民利益在时空上拓展、维度上深化、内容序列上优化组合,力求实现利益逻辑与社区建设在时空、组织、制度和文化上的契合。基于农民利益逻辑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双重视角对新农村社区发展进行机理考量,归结出利益逻辑的三个层次即利益参与、利益发展和利益和谐。通过对社区民主建设、社区经济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来构建社区发展的保障机制、动力机制和导向机制体系,实现农村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载体的互动共进与和谐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社区;利益逻辑;利益和谐;社区建设;实践机制

一、问题与视角: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的背景研究
  我国进入社会转型加速期,农村社会分层、社会流动加剧和社会结构变迁导致利益分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群体显性化,这加剧了农村社会利益的冲突和矛盾的尖锐化和激烈化。和谐社会下要实现利益发展就要求利益在时空上的拓展、在维度上的深化、在内容序列上优化组合,必须促使利益发展与组织载体的培育实现时空上的契合,实现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载体之间互动互促、同质同向①*。利益发展分为三个层次,其一是整合利益即是实现利益参与,对多元利益中的共有利益、共同利益和共享利益能够实现统一的利益诉求,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实现农民的和谐利益表达。要促进和谐利益的实现关键是做到利益诉求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实现利益的低成本表达。通过对农民利益诉求的主体、诉求的方式、诉求内容、诉求的机制体系和诉求的模式等方面的系统梳理和创新的建构,力求建构主体多元、内容全面、机制和谐、模式可行和依法保障的农民和谐利益实现体系。其二是利益发展,发展利益包括存量利益的增加和增量利益的发展,一方面通过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壮大农村集体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多元投资主体下的农村利益(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实现社会主体在农村公共产品方面的共进互促。其三是协调利益即是实现利益和谐。通过对农村社区组织文化的建构和创新,用社区的组织文化来引导、沟通和协调农村的差异利益、冲突利益和矛盾利益,最终做到在认同差异利益的基础上缩减差异利益和平衡冲突利益。②**农民利益发展的要求必然促使农村社会组织创新和制度变革。而建立在利益主体发展与利益客体发展融合实现的时空载体基础上,以农村社区发展整合经济、政治与文化各方面的利益。
英国社会学家R•麦基弗认为社区是建立在成员的共同利益之上,社区的主要特征是共同的善或公共利益,社区不是简单的个人利益的集合,因此需要一种组织作为载体,这种组织可以小到家庭,大到国家。[1]303-335这一社区理论的研究论述了社区是一个利益聚合的组织体,具有同质利益的认同、异质利益的协调和多维、多向利益之间的整合功能。根据米格戴尔的“国家的社会嵌入与互动论”可以推断,个人、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界是通过互动而内生的,是相互转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2]该分析范式与哈贝马斯认为的“公共领域”即“公民社会”独立于国家的分析范式形成了明显的对照。“国家的社会嵌入与互动论”分析范式强调人们必须意识到,私人领域(个人权利域)、公民社会、有限政府的形成是通过互动内生而成的。这意味着,私人领域、公民社会和政府三者之间往往存在着较量推拉关系。私人领域和公民社会的形成和维护能够促成有限政府,从而达致多赢格局。市民社会的社区是社会发展必然要求,而市民社区中从政治、经济与文化三元结构出发,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体系。农村社区具有区别于城市社区的自身特点,主要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的人口为主,人口密度和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的社区,具有人口密度低,同质性强,流动性强,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受传统势力影响较大,社区成员血缘关系浓厚等特点。[3]10-11我们认为应着力发展社区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增强基层民主,以发展促规范,以发展促保障,具体从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实践社区发展理论,从而促进农民权益的共同实现。我国农村社区的产生是社会变迁、制度创新和组织变革的内在需要,是和谐社会发展、社会利益协调的内生变量,它具有公益性、志愿性、民间性、组织性特点,这些特点契合了和谐社会下对农村社区利益整合的需要,它是通过农村社区的建设来实现同质利益的认同、异质利益的协调和多维、多向利益之间的和谐。新农村社区建设就是通过社区这一时空载体实现利益的整合,通过社区促成共有利益、共同利益的聚合,促进利益参与、利益诉求的低成本、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表达,实现和谐利益,通过社区发展促进经济利益的发展,扩大存量利益、增加增量利益,实现利益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社区对差异利益、冲突利益的协调实现社区和谐利益的各种运行模式、运行方式和运行机理。和谐新农村社区的构建可以实现利益主体和利益客体的和谐发展。第一,农村社区作为政府和农村社会信息沟通、对话、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它可以有效的平衡协调政府和农村社会的利益关系,实现农村共有利益和共同利益表达参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农民组织化、制度化的参与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制定,降低政府制度变迁、制度创新的成本、政策制定的风险、政策执行的成本,实现农民的和谐利益。第二,农村社区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可以参与农村社会的公共产品供给,由于供给公共产品的针对性强、成本低、效率高等优点,能够高效的促进农村社会利益的发展,增加农村的增量利益。社区参与公共产品的供给促成对政府竞争,增加政府公共产品创新的动力和提高政府公共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价格,实现社区利益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农村社区作为一个社会自组织体,通过社区文化的培育来协调差异利益和冲突利益,在认同差异利益的前提下缩减差异利益和平衡差异利益,最终实现利益之间的和谐。目前学界关于农民利益发展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研究较多,但研究往往突出农民利益逻辑关系或农村社区建设的单一视角,或者对农民利益逻辑层次的研究只停留在平面的视角上,没有从立体化和系统化的视角来研究农民利益的逻辑和农村社区的建设,不能实现农民利益逻辑和农村社区建设的互促共进和同质同向,因此从利益逻辑和社区建设双重视角研究新农村社区发展对和谐社会的建构至关重要。
二、利益逻辑: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的机理考量
利益是新农村社区发展的逻辑起点和分析基点,社区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空、组织、制度、文化载体。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抓住利益这个关键的问题,这是建设新农村,实现农村和谐、农民利益发展与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我们通过对利益参与、利益发展与利益和谐的利益逻辑进路来论述新农村社区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对“三农”问题解决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一)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的政治基础:利益参与
新农村建设的抓手是农村社区发展,把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社区。新农村社区发展的关键要实现农村社会利益的参与,必须发扬村民民主,使农民参与到国家的管理中去,并使农民可以在体制内进行利益代表和利益表达,并通过利益代表和表达机制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促进和谐利益的实现,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实现社区对农民利益参与的保护,这是和谐社区建设的政治基础。但是,近些年在人大代表的选举方面,农村每一人口的选举权只相当于城市每一人口的1/8—1/4,这本身已经很不公平。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农民代表的名额还是没有达到要求。2002年末,全国有乡村人口78241万人,根据农村每96万人选代表1人的规定,农村应选出全国人大代表815名,可实际上只有252名,还不到规定的1/3。在地方选举中,这种情况更为严重,从1983年以来,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农村代表比例从来没有超过20%。县、乡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例较高,但也远远没有达到法定比例。农民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没有足够的代表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很难在利益博弈中维护自己的利益,更难通过制度化的利益参与来争取更大的利益了。所以在以往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并没有带来农村社会发展“帕累托效应”,而是出现了“马太效应”,社会利益关系严重失衡。一部分人利用政治经济改革,成为社会改革的受益者,他们获得了经济、政治、社会改革的大量的增量利益,而另一部分人却成为经济、政治、社会改革的牺牲者,不仅没有享受到改革的增利益,甚至其原本的有限利益还被侵犯,社会出现了强势利益群体和弱势利益群体、既得利益群体和争取利益群体之间的对立和矛盾。但是,更可怕的是强势群体、既得利益群体利用他们的力量影响政府公共政策,使这种不合理的利益关系合法化、制度化。而中国大量的弱势群体由于缺乏组织性,没有影响公共政策的能力,即没有人或组织来代表他们的利益,表达他们的利益主张、利益诉求,并通过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来实现社会制度上的公平,来实现他们合法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与我国的农民弱势群体不同,国外的农民弱势群体常常通过非政府组织来影响政府政策,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比如,美国的农民协会、农民联盟、农场局三大农民团体代表农民的利益,对政府决策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力;法国的农民工会、农民协会、农会等组织代表农民利益,日本则有全国农协联盟代表日本农民利益,使不足5%的农民人口,却控制25%的选票,政府的农业政策很大程度上受农协的制约,任何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很可能导致执政联盟的崩溃。所以,我们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将农民组织起来,真正促成社区的和谐利益的实现。
农村社区是村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社会组织,它有利于实现分散群体的利益整合,使农民弱势群体找到组织表达他们的利益。第一,社区是村民在自愿和公益的基础上组成的,具有相对共同的生活背景和价值取向,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文化需求相对趋同,能够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有效的组织起来,做到用一个声音说话,每个组织成员的利益主张都能在社区内得到有效的表达、沟通,促使社区能够了解组织成员的利益主张。第二,社区作为一个组织体系,有更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处理能力,能够更好的实现组织的利益识别和利益判断,进而使代表的农民利益更加广泛、全面、系统。第三,通过社区来实现利益表达,能够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由于农村利益主体的数量很大,利益主体非常分散,他们达成一致所需要的信息量较大,需要进行多次谈判、沟通、协商、妥协的才能达成一致,信息、契约成本非常高昂。社区可以利用组织优势,在组织内部实现农民利益的整合,降低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处理的次数,即降低农民个体利益代表的成本也克服了农民个体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4]169-120
在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和利益需求多样化的今天,和谐利益的实现问题,尤其是农民弱势群体的和谐利益表达问题至关重要,当农村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利益受损,却不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充分表达时,农民可能会通过体制外的手段来表达自己的利益主张,导致社会的动乱和不稳定。当前我国农民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存在以下矛盾:第一,农民利益表达客观必要性与表达意识主体缺失之间的矛盾。第二,农民利益的群体性和表达的个体化之间的矛盾。第三,农民利益的正当性与表达方式的不正当性之间的矛盾。社区是群体利益一致并在自愿和公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成员之间拥有相近的文化价值观,组织成员在组织内能够自由的沟通、发表自己的看法、主张和要求,社区作为一种组织中介能够真正了解组织成员的利益需求,进而平衡协调各个体利益的关系,使个体农民利益表达群体化、农民群体利益表达一致化,并将农民个体利益表达控制在合法的范围内,避免不正当的利益表达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二)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的经济动力:利益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是社会变革、发展和创新的根本动力。新农村社区发展的经济动力是促进社区利益的发展,以社区组织体的完善和创新来促进利益的增加,以社区组织的变革来实现社会结构的变迁,尤其促进在三元互动的社会结构下社区对是农村增量利益的发展,使广大农民在保持存量利益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增量利益的分配,实现“罗尔斯”的分配正义。我国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存在严重的问题,以湖北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为例,由于受投资总量偏低的影响,修建于上世纪50-60年代的占51%, 70年代的占35%, 80年代以后的占14%,大部分已运行三四十年。同时,在水利设施运行过程中,病险设施数量多、比重大,全省排灌泵站老化率高达60%以上, 782处大中型泵站电机和水泵老化率分别达到62. 6%和70. 8%,渠道建筑物老化率在40%以上。水利设施建设的滞后,使得灌溉能力下降,据统计,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面积占耕地总面积仅分别为67. 3%和54. 7%。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是从增加对农村的经费投入到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从“以工促农”到“城市支持农村”,都是要增加农村利益对象供给的总量。利益动力实际上就是增加农村利益对象的供给,克服利益对象供给不足导致的利益冲突,促进农村社区的利益驱动功能。同时社会三元主体的竞争互促可以降低农村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供给的成本,如农村公共卫生的维护、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娱乐设施、农村的环境、生态保护以及对农民的培训等。并且三元互动互促也增加政府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创新的动力和挑战,实现制度的和谐变迁。
我们可以通过社区对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来论证它的利益发展功能。第一,社区参与农村供给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首先在数量上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即增加了农村的公共利益。同时,社区参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必然与政府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展开竞争,政府在外部竞争的压力下,将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和降低公共产品价格,从而促使政府进行制度创新,实现农村社会公共利益的增加。第二,社区具有公益性、自治性和组织性的特点,使社区能够实现政府和社会的良好沟通,社会个体的利益可以通过社区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展开政府和农民的对话、沟通,政府可以更了解农民的呼声,并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进行协调,促使与农民相关的制度供给相对均衡,加快农村制度变迁的速度,降低农村社会制度变迁的社会成本,更好的实现农村利益的制度协调,使制度产生更大的生产力和社会利益。由于政府和农民的良好、有效沟通,政府的合法性更普遍的得到农民的认可,农民对政府出台的公共政策更易于理解、接受,降低了政府在农村的执法成本以及法律的救济成本。第三,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社会日益分化为众多的阶层和利益群体,人们的兴趣、爱好、价值观念、经济利益越来越多样化,政府作为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唯一合法代表,必须对各阶层一视同仁,提供统一的服务,否则,可能会被指责为“歧视性”政策行为。通常,政府在成本收益的压力下,往往只供给统一、单一的公共产品,实现政府供给的规模优势,没有能力满足各个农村利益群体的需求。社区却能够有效的满足农村社会的多元化需求,支持农村社会的多元格局,满足农村中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彼此冲突的“局部性”的利益需要,满足他们的个性化利益主张,增加农村社会差异利益的总量。[5]第四,社区发挥政府制度创新的试验田作用,降低制度变迁、创新的成本。农村一直是我国文化、制度创新的摇篮,社区没有政府的种种严格限制,可以在自己的组织里大胆的创新,如果社区的制度创新成功,政府认为有必要推广,可以直接借鉴,减低政府制度创新的社会成本。
利益的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社会结构变革和社会组织完善的基础之上的,这里的社会结构变革就是有二元的社会结构变革为三元的社会结构,组织的创新就是社区这一时空载体的创新。只有在稳定多元的社会结构和发育完善的社会组织的环境下,才能构建利益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农村社区利益动力机制是调整农民之间、农民和其他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关系来增加农村利益对象的供给,促进农民对利益对象的追求的动力基础。利益参与是农民个体利益通过群体利益的形式以社区为中介合理有效表达自己利益需求,实现对政府公共政策的影响,使政府在增加利益对象供给的基础上,通过公共政策来促使和谐利益的实现,促使不同利益个体和利益群体通过利益动力机制来预测自己的行为结果,并采取相应的行为模式,使农民个体之间、农民和其他主体之终实现社区利益的可持续发展。
(三)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的文化导向:利益和谐
利益结构的变化、利益主体的变迁、利益关系的调整、利益对象的发展往往是以文化的变化、变迁、挑战和发展为载体的,新农村社区建设就要通过社区组织文化来融合、协调和约束分散农民的利益。农村社区的利益是多元的、差异的、冲突的和矛盾的,建设和谐新农村社区必须促使差异利益之间的和谐,实现利益和谐是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性取向,也是利益的多维度、多向位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实现差异利益的和谐首先要在承认利益差异的前提下,通过社区文化的导向功能来缩减利益之间的冲突,并对多维、多向和多序的利益之间寻求平衡。农村建设中必须发挥文化对利益的整合功能,即在农村建设先进的农村文化,尤其是建设农村先进的社区文化,通过社区先进文化实现农村的社会利益和谐。新农村建设是以社会转型为背景的,我们在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农民个体分散、分化,农民对利益需求呈多元化、差异化趋势,农民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出现混乱、迷失,农民缺乏科学的信仰,出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同时,城市中心主义导致农村文化的断裂,以创新、进取、理性、开放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先进文化和以落后、愚昧、保守、狭隘为主要特征的农村落后文化发生冲突,导致农村出现各种各样的精神疾病,如焦虑感、失落感、不平感、漂泊感和缺乏归属感等,这些精神疾病背后隐藏着农民个体与其他主体之间利益观念的差异、对立和不和谐。而社区文化能有效的协调个性化的、分散的农民个体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协调农民个体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社区是自愿组成的群众自治组织,人们在组织内部就共同关心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一切社会问题展开讨论,形成社区内部的组织文化。社区文化具有群体性、共享性、参与性、公开性、公益性、一致性和整体性等特征,社区通过社区文化来协调农民个体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在新农村建设中,社区通过培育社区的组织文化,实现农民个体的归属感、使命感和认同感,提高农民个体的奉献精神,从而降低农民利益冲突的观念根源。使农民个体的利益冲突在观念上得以有效的溶解,将农民个体经济利益在自己的社区内实现协调,避免农民利益的冲突、扩大和激化。
社区用社区文化来引导农民个体,使分散的农民个体利益实现在组织内的整合,在组织内部,农民个体利益的整合是通过社区文化来实现的,社区成员在相对统一、协调的文化导引下,彼此相互信任,农村传统的风俗、习惯、诚信、道德、伦理机制得到最大的发挥。社区对农民个体的利益协调不是仅仅建立在利益对象、社会制度的供给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社区文化、道德、伦理的基础上,降低了农民个体之间的信息收集、判断、分析和处理成本,使农民个体的利益在低成本的基础上实现利益整合、利益导向。这样能够更好的实现农民的利益代表和利益表达,并通过群体的力量影响政府农村公共政策,建立合理的和谐利益生成机制和利益发展机制,实现农民利益的保障功能。目前我国农村实行村民直选,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却有效地推进农村的民主,村民在直选的过程中学会了谈判、沟通、协调、了解和妥协,这些经验是民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如托克维尔所说“正是在自治的过程中,美国公民在力所能及的有限的范围内,试着去管理社会,使自己的习惯与自由赖以实现的组织形式相一致……他们体会到这种组织形式的好处,产生了遵守秩序的志趣,了解权力和谐的优点,并对他们的义务的性质和权利范围终于形成明确的切合实际的概念”。[6]368这说明在社区组织中形成的社区文化,可以改变农民个体的利益观念,导引农民个体的利益行为,从而通过对农民的利益行为的导引来实现农村社会利益的整合。
三、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的实践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农民利益的实现为本,以农业的发展为基础,以农村社会的利益和谐为最终目标。利益主体和客体的发展必须要以社区的发展为基础,利益的实现以权利为表现形式,以社区发展权为权利基础、以社区为时空、组织、制度、文化载体,所以在社区功能性整合利益发展的过程中,要通过社区的发展促进农民权利(利益)的实现,进而通过社区组织实现农民从平等的生存权向平等的发展权过渡。我们可以通过社区建设的三个层次即社区民主建设、社区经济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来促进增量利益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发展的保障机制、力机制和导向机制,实现农村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载体的互动共进、和谐发展。
(一)社区民主建设: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的保障机制
新农村建设要发挥农村社区利益整合功能,必需建立在依法自治的基础上抓好村民自治的民主建设,发展农民的民主权力,这是实现农村社区利益整合的政治基础。在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建设社区民主即是实现社区的自治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通过社区民主建设促进和谐利益的诉求。
社区的自治首先应进行农村社区权力合理配置,在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农村社区治理从行政权力的单向制约向多元权力互动转变,从政府型主导逐渐向社会型主导转变,形成社区组织凭借社区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实现社区完全自治,完善农村社区的直接选举制度,从而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主要可以包括以下基本自主权力:财务自主权、日常事务决策权、干部人事任免权、民主监督权、不合理摊派拒绝权、管理自主权。农村社区治理的优化,不仅强化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而且从制度上拓展了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和途径,从而最终保护农民的政治权益和经济权益,促进农民发展权的实现。其次,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但对于处在经济转轨与社会结构转型交织的历史时期,农村社区既要大力发展,又要强化农村社区的控制,以避免权力被异化而侵害农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广大农民素质相对低下等诸多现实性问题,农村社区容易出现农村个别精英主义歪曲民主,重视短期效益而无视长期效益,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社区建设应明确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筹协调发展为目标,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我们认为,首先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其次,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制度,强化运行程序。再次,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强化农村社区治理透明度。最后,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强化农民的权利意识。
提高农村社区的组织化程度关键要大力培育社会中间组织,调动整个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的民主建设。政府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可以加大对社区公益组织和其他中介组织的培育,发挥社区组织主体的利益聚合和利益协调功能。第一,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大量公益中介组织的出现,可以实现和谐利益的组织化和制度化表达,解决和谐利益诉求的渠道和方式问题。第二,社会组织代表农民表达和谐利益可以提高和谐利益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农民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的多维诉求和利益诉求内容的立体化。第三,组织化的利益诉求可以整合整个社会的资源,实现自助型的利益诉求模式和政府救济型的利益诉求模式的维度和向度的统一。
(二)社区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的动力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活宽裕”的新农村,如邓小平所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农村的贫穷更不是我们理想中的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质量、规模、速度、效益直接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发展的水平与方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是社会变革、发展和创新的根本动力。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7]476,经济的发展是利益发展和社区发展的源动力,新农村建设中要实现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利益发展功能,必须大力发展社区经济,以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新农村社区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社区经济发展的质量、速度、结构、规模和效益是构建新农村社区的内在源动力,新农村社区构建的落脚点也是通过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来实现农民的利益发展。
社区经济的发展主要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农村社区企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建构农村公共产品多元供给主体。首先,发展农村社区企业。其一,整合内外部资源,充分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利用中央新农村建设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争取更好的发展环境。如充分利用公共产品的形式,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业发展服务。其二,灵活发挥地方优势,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农村社区建设应依据农村的内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地理资源优势,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加强对农业衍生品的加工,积极进入第二、三产业,从而建立以农村社区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组织形式并存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其次,建构新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的主体多元化体系,即在新农村社区建设时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的基础作用和社区组织的主体作用,根据农村社区经济的特点进行差异化的分工。根据产品的技术属性将农村公共产品细分为三类:资本密集型产品(农村供水、供电、道路、通讯、文化场地、养老设施等基础设施、基础教育、金融体系、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技术密集型产品(预防病虫害、新品种试验和推广、农业技术培训等);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村民之间的生产互助、精神互助、生活互助、资金互助以及社区民主和社区自治活动等)。[8]96在新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其一,要发挥政府在资本密集型经济供给的主导作用。我国新农村建设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如农村供水、供电道路、通讯、文化场地、养老设施等基础设施、基础教育、金融体系、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具有纯公共产品的特点,它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投资的巨大、周期收益长等特征,对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建设主体只能由政府来履行主导作用,这是保障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基础。其二,要发挥市场在技术密集型经济中的基础作用。市场投资行为具有唯利性、投机性、短期性和盲目性,所以我们在建设新农村社区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市场的利益驱动、利益保障机制,使市场投资主体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能够通过市场的利益机制来实现和保障自己的利益,这样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可以提高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也弥补政府行为的低效和滞后,有效地形成多元互动的竞争局面。其三,要发挥社区自组织和社区中介在劳动密集型经济的主体作用。构建新农村社区必须发挥社区自己的主体优势,因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服务的对象也是农村社区,我国农村社区拥有巨大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可以抓住“工业反哺农业”、“城市促进乡村”的机遇发挥劳动成本优势在劳动力密集型经济方面发挥主体作用,这样既可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同时由于农民自己的参与也提高了公共产品供给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增加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最终实现新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和谐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功能发挥。
(三)社区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发展的导向机制
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农村社区的利益发展功能,必须进行农村文化建设,发挥社区文化的整合功能和导向功能,使农民在社区内部实现自我的利益协调。农村文化建设是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精神导向力,它为新农村社区建设指明方向和提供精神动力,通过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习惯、意识、行为方式等来促进农民利益的整合,并通过文化的整合、驱动和导向机制来实现农民的利益和谐。
农村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文化背景与社会基础,有什么样的农村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农村发展的方式、模式、方向、速度、质量和结构。目前,我国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不发达的现状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和农民利益的保护、实现。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是我国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保障的根本所在。其一,建设新农村文化的主要途径在于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与政治素质,加快农民观念与思维的更新与进步,实现由传统农民向现代新农民的转变。为转移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借助“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民”的契机,我们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使农村的人力资源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在农村大力开展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中心的宣传教育,培养农民的政治与民主意识、培养具有时代气息和现代民主精神的文化环境,农村政治发展才能获得健康心理的社会依托和长久的文化支持。其二,借助新农村建设中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契机,大力发展农村的文化传媒事业,使农民多渠道、多方位、多角度的了解文化信息,做新时代有知识、有思想、有技能的农民。农民文化公共产品的供给是能否让农民参与改革和建设成果分享的基础,也是实现农村社区利益整合机制发挥的文化动力基础,决定着中国新农村建设和未来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进程。其三,新农村建设中还要积极发扬农村传统优秀文化的影响力,这些传统文化是在人们长期的生活习惯中形成的,是人们调整彼此之间利益关系的惯例和规则。在新农村建设中一方面要培育先进的农村文化,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对一些农村的仪式、风俗、习惯、信仰给予尊重和扶持,让这些传统优秀文化成为我们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基础并发挥新的贡献和作用。
综上所述,利益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和谐社会下要实现利益在时空上的拓展、在维度上的深化、在内容序列上的优化组合,必须促使农民利益逻辑与农村社区建设实现时空上的契合。我们通过利益逻辑与社区建设的双重分析视角,以利益逻辑为分析的基点,以新农村社区建设为时空、组织、制度与文化载体,力求建构利益发展与社区建设的同质同向的动力机制。新农村社区的建构实现了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载体之间的统一,促进了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农村利益发展的互动互促和同向同质,实现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从平面化向立体化、从单一视角向双重视角的发展,最终以社区发展权来促进农民的和谐利益、发展利益和利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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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程又中,陈伟东.国家与农民:公共产品供给角色与功能定位[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2).


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我省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政府采购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预算法、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的财政性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内资金和财政预算外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采购,是指采购机关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
(二)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我省驻境外机构在境外采购的;
(五)财政部、省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第六条 未经批准,采购机关不得采购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前款所称外国货物,是指最终货物为进口货物,或者最终货物虽在我国境内生产或组装完成,但其增加值含量不足总价值50%的货物。
第七条 政府采购设立政府采购委员会,负责审定政府采购政策和协调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委员会由省财政厅、经贸委、计委、建委、技术监督局、外经贸委、审计厅、监察厅、工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领导兼任。
第八条 政府采购委员会设立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财政厅或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全省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草拟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草案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
(二)研究确定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规划;
(三)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四)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
(五)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六)审批进入省级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七)审批社会中介机构取得省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八)确定并调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
(九)编制省级采购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十)处理省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十一)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地、市、县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 政府采购委员会和政府采购办公室不得参与和干涉政府采购中的具体商业活动。
采购机关应当加强本部门、本单位采购工作的管理,支持和协助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章 政府采购主体
第十条 政府采购主体包括采购机关和供应商。
第十一条 采购机关分为集中采购机关和非集中采购机关。
第十二条 集中采购机关负责下列政府采购事务:
(一)统一组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组织由财政拨款的大型政府采购项目;
(三)受其他采购机关的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招投标事宜;
(四)办理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之外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各非集中采购机关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
第十四条 采购机关可以委托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政府采购具体事务。
第十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可以申请取得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
(一)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熟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过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机构人员的20%以上。
(三)具有一定数量能胜任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分别占机构人员总数的60%和20%以上;
(四)具有采用现代科学手段完成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能力;
(五)财政部、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八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政府采购的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财政部、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取得政府采购的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财政部及省政府批准,一次性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我国境内的政府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供应商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一条 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机关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统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5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关直接邀请3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对3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关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二条 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外,达到财政部及省政府规定的限额标准(另行确定)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第二十三条 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现货,属于标准规格且价格弹性不大的,经采购办公室批准,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二十五条 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采购办公室批准,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在原招标目的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50%的工程,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
(四)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五)采购机关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才能促进实施机关政策目标的;
(六)从残疾人、慈善等机构采购的;
(七)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招投标程序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财政部及省政府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向5个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的主要内容依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经采购机关确认,采购机关应当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三十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当原样退还,不得开启。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第三十二条 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由招标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时应当众验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损坏。招标人应当宣读所有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并作记录存档。
严禁投标人与招标人在开标后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谈判。
第三十三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四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将合同报送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五章 政府采购监督
第三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的采购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办公室发现正在进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国家、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的,应当责令采购机关停止采购,并及时作出处理。
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数额巨大的政府采购,应当通知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政府采购办公室应当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
第四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政府采购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采购机关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者外国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个人的贷款或者赠款进行采购,贷款或赠款人对采购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二条 省财政厅或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政府采购的有关实施规范。
第四十三条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地区的政府采购具体实施规范。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9年9月28日